商业车险在费改之前,费率的浮动系数有很多,像忠诚度系数、无赔款优待系数、性别系数等等,一堆系数相乘就是最终的浮动系数。商业车险费改之后,所有的系数都统一成了四个:自主核保系数、自主渠道系数、无赔款优待系数、交通违法系数,决定保费最终折扣的是这四个系数相乘。
其中,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是由保险公司自定义的,监管部门给了上下限,只要在这个上下限内都可以。经过了第一次费改、第二次费改,现在还在进行第三次费改,很多省这两个系数的范围都不一样了,详细情况见《车险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浮动规则详解(含三次费改)》。车险自主核保系数比较复杂,可分为“从人”和“从车”两类影响因子;“从人”的因素包括驾驶技术、驾驶习惯、驾龄、年龄、性别等;“从车”的因素包括行驶里程、约定行驶区域、车型、投保车辆数、绝对免赔额等。另外费改后,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对电话、网络、门店、中介等营销渠道的内控管理和成本核算情况设置渠道系数,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制定渠道系数。
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保险行业平台返回的,保险公司只能接实使用,费改前无赔款优待系数的浮动范围是正负30%,费改后是[0.6-2.0]之间,浮动的范围相当大,具体情况如下(详见《车险NCD无赔款优待系数》):
交通违法系数目前没有具体执行,保险行一平台按1返回。